乳癌的分期與治療

乳癌的分期與治療

                                                                                                               文/國家衛生研究院癌症研究組 詹宗晃.劉敏醫師


     乳癌可以有良好的治療效果。治療團隊包括外科醫師、放射治療醫師、腫瘤內科醫師及腫瘤專科護理師等。乳癌的治療方式與疾病分期有關,因此,疾病分期的正確診斷是非常重要的。

乳癌零期~二期
    簡單而言,零期乳癌表示原位癌,亦即癌細胞尚未侵犯到乳房間質。其治療方式為乳房保留手術加上輔助性放射線治療或單純性全乳房切除手術,並不需要腋下淋巴結廓清術及術後輔助性化療。若原位癌只接受乳房保留手術,且癌細胞本身是荷爾蒙受體陽性,則建議口服五年的Tamoxifen。至於第一期及第二期乳癌,其手術治療仍是乳房保留手術加上輔助性放射線治療,或全乳房切除術,此外,腋下淋巴結廓清術或哨兵淋巴結切片檢查是絕對有必要的。

乳癌三期~四期
    大部分第三期的乳癌病人,一開始就施以手術治療並無法清除全部的腫瘤,因此建議先接受含有anthracyclin或taxane的術前化學治療,若因而腫瘤縮小,其後的治療方式則與先前提到的第一、二期治療方式相當。第四期的乳癌代表有遠處的癌細胞轉移,治療上以藥物為主。若是癌細胞是荷爾蒙受體陽性,且僅有骨骼或軟組織的轉移,則可以先行使用抗荷爾蒙藥物治療。若是癌細胞是荷爾蒙受體陰性或有內臟(如肝、肺)的轉移,則以化學治療為主,此時應否額外使用Herceptin,則決定於癌細胞是否有Her-2基因的過度表現。

術後輔助治療
    術後的輔助藥物治療策略決定於腋下淋巴結有癌細胞轉移的數目,癌細胞荷爾蒙接受體的有無,腫瘤的大小,癌細胞Her-2基因的表達與否,病人的年齡及月經的狀況。簡言之,目前的共識是腫瘤大於一公分,則術後輔助性化學治療是有必要的。至於輔助性化療藥物的內容,則應由腫瘤內科醫師決定是否使用含有anthracyclin及taxane的處方。此外,若是有腋下淋巴結轉移或是腫瘤大於五公分,則應考慮進一步放射線治療。若癌細胞荷爾蒙受體陽性,則停經前婦女應接受五年的Tamoxifen,而停經後婦女可使用Tamoxifen或新一代的抗荷爾蒙藥物如Anastrozole、Letrozole、Exemestane等。至於Her-2基因若有過度表現,使用輔助性Herceptin治療的初步臨床試驗結果是非常受肯定的。

 以上乳癌的治療方式,乃是簡單原則性的論述,詳細的治療方針及內容,病患仍應與乳癌的專業醫師們討論。

臨床分期  五年存活率
第 零 期 將近100%
第 一 期 95%
第 二 期 85%
第 三 期 55%
第 四 期 15%

 
  


※乳癌如早期發現,可以不必切除整個乳房,五年存活率可高達90%以上,第一期患者更有80%可存活超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