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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癌的診斷與分期


 

口腔癌的診斷與分期

台大牙醫學系助理教授李正喆  台大牙醫學系榮譽教授韓良俊

  當發現疑似口腔癌病變,在治療前需依序接受以下進一步的診斷流程,並對癌症做一明確的分期。

(1) 活體切片檢查

  病理組織切片檢查是口腔癌診斷的第一步。切片檢查可以區分良性或惡性病變。不同的診斷,其治療方式大不相同。切片檢查的第二個目的是要確定口腔癌的確實組織學成份,鱗狀細胞癌之癌細胞可進一步區分成分化差、分化中等度或分化度佳等不同的分化性。分化性愈差者,手術後預後也較差,但相對對放射線治療的反應性較佳。因此正確的組織學診斷對未來的治療計畫擬定非常重要。

(2) 腫瘤原發部位評估

  當口腔癌診斷證實後,需進一步評估腫瘤的確實範圍。一般視診、觸診對外突型腫塊較適合,但對潰瘍、浸潤型病變或合併黏膜下纖維化症,導致開口困難而難以檢查的患者,需輔以顎骨X光、頭頸部電腦斷層掃描及磁振攝影,可明確偵知腫瘤侵犯範圍。

(3) 頸部淋巴轉移之評估

  口腔癌細胞除了局部生長外,隨著病程進展,有可能經淋巴轉移而導致頸部淋巴結的腫大,發生部位可在同側、對側或兩側之上、下頸部。醫師首先會經由觸診做初步的評估,對無痛性、質地堅硬、與臨近組織固著、直徑大於2公分以上的頸部淋巴結腫大,絕不能掉以輕心。對於深頸部的淋巴結及頸部較肥胖的患者,因為不好觸診,進一步的評估包括頭頸部電腦斷層掃描及磁振攝影。頸部超音波配合細胞學抽吸檢查,也能夠提供很好的診斷幫忙。最近正子掃描攝影(PET)的應用,對於電腦斷層掃描及磁振攝影所發現疑似頸部淋巴結轉移病兆,可以更進一步做確診,非常有幫助。

(4) 遠處器官轉移之評估

  口腔癌若不及時治療,到晚期階段常會導致身體遠處器官的轉移。其中以肺臟、肝臟最為多見,有時會有肋骨或脊椎骨的轉移。因此治療前需先以胸部X光、全身骨骼同位素掃描及腹部超音波攝影,來初步評估全身轉移的可能性。

口腔癌的臨床分期

  經由上述各項的治療前評估檢查,主治醫師就可以為病人的口腔癌病變做臨床分期。而口腔癌的分期主要目的在確立治療方式的選擇、評估預後以及比較不同治療方式的結果。目前口腔癌的分期是依據原發腫瘤大小(T)、頸部淋巴結轉移之有無(N)、是否有遠隔轉移(M)的TNM系統來決定。詳細分期包括,零期:即原位癌腫瘤,細胞局限在口腔黏膜上皮內。第一期:腫瘤小於或等於2公分,且無頸部淋巴結(或遠處器官)轉移。第二期:腫瘤界於2至4公分之間,且無頸部淋巴結或遠處器官轉移。第三期:為病灶大於四公分,而不侵犯附近深層其它組織,亦無頸部淋巴結轉移;或病灶不論大小,可觸摸到同側頸部單顆小於三公分的腫大淋巴結。第四期:有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包括:腫瘤侵犯鄰近的組織(如穿過顎骨外層、深入深層肌肉、上顎竇、皮膚)、頸部淋巴結轉移的數目超過一個(不論是在原發病灶的同側、對側或兩側都有)、對側或兩側頸部淋巴結轉移、單側頸淋巴結已超過3公分、已發生遠處器官轉移等。